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宅基地为农村集体所有,农村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只能拥有其使用权,并不能对只进行买卖。但制度正在完善,从全国启动的“确权赋能”使农民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定农户使用权、经营权,赋予农民转让权。
而在珠三角地区,农民还可以拿宅基地做抵押来获得贷款,大大激活了宅基地的资本性,增加农民的资产收益。这些都表明了宅基地一定会越来越“活”,其资产功能也会越来越强。
日前,深圳市重点旧改项目田厦新村推倒重建工程正式启动。该项目采取了村民以宅基地入股改造城中村,并参与项目利润分配的新方式。
按照这样的模式,对村民的宅基地不再另行补偿,只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补偿村民住宅建设成本和拆迁安置过渡费用。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区域经济室主任高国力认为,“深圳的城中村改造新模式,具备一定的参考价值”。 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多年探索下,方向是活化宅基地的资产功能,确立农民的使用权,相信以后必定可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这样对于农民进城,也解开了枷锁,促进城市化的进程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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