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提出“两不变、一稳定”,即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 11月28日,在《意见》有关情况的发布会上,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指出,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既有利于增强农民发展生产的信心,又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还有利于保障农村的长治久安。
事实上,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是实现农业高标准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同在11月28日,《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对外发布,提出确保202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 农业现代化需保证土地承包权 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财富,也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根本。韩长赋表示,新发布的《意见》明确了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本方向,明确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本原则,是一个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示。 《意见》明确指出,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有利于调动集体和农民积极性,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重要作用,必须毫不动摇地长久坚持,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 同时,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为避免承包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分,进入新的承包期后,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要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服务,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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