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现如今很多地方农民都不种植了,基本上都是一些老人在家,也种不动了,很多人就开始进行土地流转了,那么流转有几种形式呢,大家要仔细看好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流转的形式主要包括: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出租或其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形式进行流转。
很多农民都听说过这些流转方式,但是对于这些名词概念并不是很了解,认为都代表的是同样的意思,其实每种流转方式都是有其特定的形式。
一、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这几种形式的具体内容。
1.转让
这种方式是指农民把自己具有经营权的土地,部分或全部的转让给其他农户,受让一方履行该土地的经营的权利和义务,原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自行终止。这种方式相当于农户放弃了自己的土地经营权。
2.转包
这种形式是指农民将拥有经营管理权的土地,经协商,转给同一集体的其他农户,进行农业生产。这种关系的转包,原土地承包关系并不发生改变。转包的承包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原承包方)负责,并不对发包方负责。原承包人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权并没有改变。
3.互换
这种方式是指两个承包方因为自己的需求和耕种管理条件,通过协商后,将属于同一集体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土地互换之后,承包方对土地的权利和义务,可以随着约定同时互换,也可以不发生转移,但是如果权利和义务要发生转移,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备案。
4.入股
入股的形式一般发生在大型的农业活动集体中,比如:成立家庭农场或农村合作社。农民将土地进行量化,把具有经营所有权的土地归入到集体农业管理中,由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集体管理,农民按照量化后的标准进行分红。
5.出租
土地出租是指农民将所有权的土地,以租赁的方式将经营管理权,出租给个人、集体、企业或其他组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双方的约定,租赁人向出租人付租赁费,原承包人按照约定收取租金。出租是有期限约定的,原承包人对土地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发生改变和转移,租赁人的行为对出租人进行负责。
6.其他流转方式
除了以上这几种土地流转方式以外,还有两种不太常见的形式:一种是承包方直接出租,其承包地这种形式比较方便,而且自由且争议较少;另外一种是反租倒包,即由村集体以一定条件把已承包出去的土地使用权赎回,然后再用其他方式进行流转。这种形式如果操作过程如果缺乏监督,容易导致耕地占用管理失控,但是处理好的话,可以解决抛荒等问题。
二、合同签订的过程
一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签订,分为协商、签订、备案这几个步骤。流转过程中,承包方和受让方必须经过充分的协商,达成真实的一致意见,才可以进行下一步。
当双方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采取标准格式,当事人要从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权流转专用合同,流转双方各执一份,管理部门备案两份。其中管理部门是指: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三、当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生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
土地流转发生纠纷是常有的事情,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天大的事,一旦发生纠纷,农民就会心慌,生怕自己吃了大亏,从而乱了阵脚。其实发生纠纷的时候可以有很多种方式进行解决,比如:和解、调解、仲裁、法院起诉等。
1.和解
发承包双方,一般都是邻里熟人,平时在生活中,可能关系很好。所以,在发生纠纷时,如果存在和解的可能,尽量和解。要先考虑是否什么地方存在误会,如果能够自行和解,可以有利于邻里之间和睦相处。
2.申请调节
当双方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时,可以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一般第三方都会选择,村委会或乡级人民政府,进行书面解决,如果调解成功,可以由他们制作调解协议书,各方签字、印章后生效。
3.仲裁申请
如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生纠纷,经过和解和调解都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可以,寻求当地土地所管辖区域内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但是在申请仲裁时,一般是需要书面形式,如果是特殊情况,可以口头表述,由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书写,当事人确认之后签字盖章生效。
4.起诉
如果发生纠纷,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之前已经申请仲裁,再到法院起诉,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但是农民并不是无处说理,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
大家对于土地流转的相关知识了解了吗,平时要多了解一些和农业土地息息相关的知识才不至于被坑,欢迎关注绿领时代美丽乡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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